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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起 北縣執行服務業部份工時查察
 
  台北縣政府勞工局5月起,將針對轄內聘僱部份工時勞工較多的行業別,包括連鎖店、量販店、超商及飲食店等服務業,執行勞動條件專案稽查。勞工局表示,由於每年6月至8月為暑期打工的旺季,為保障部份工時勞工的權益,這項專案預計將執行至9月底止;但檢查對象不僅限於青年打工,凡事業單位所聘僱的部份工時勞工,均列入稽查對象。 勞工局人員訪視時,將要求事業單位提出勞工出勤紀錄;針對聘僱人員較多者,則視實際狀況,以抽查方式選定,再由事業單位提出該勞工的出勤紀錄。 一般而言,雇主聘僱部份工時勞工,違反勞動基準法的情形,以工時及休假居多。勞工局勞安條件科表示,今年的查察項目,以前述項目,以及查核雇主給付薪資是否合於基本工資原則為主。 依據目前基本工資原則,月薪部分為新台幣17,280元,時薪資則為95元。另勞基法第30條規定,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2周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勞工局說明,部份工時勞工工作時數較短,一般而言並不會有超過2周工作時數的情形;且過去執行勞動檢查時發現,經常有雇主要求勞工加班,甚至有每日工時超過12小時,即屬違反勞基法規範。 勞工局提醒雇主,部份工時勞工亦需給付加班費,每日工時超過8小時的部份,依勞基法第24條,延長工時2小時以內加給三分之一,再延長2小時加給三分之二。 雖然這項專案查察於暑期執行,但勞工局強調,檢查對象並不僅限於暑期工讀生,只要部份工時勞工均列入查察,如發現事業單位為依規定辦理,將依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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