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話題
資源分享
學習交流平台
協會新聞
人資訊息
系列講座
專業課程
線上教育訓練
其他
 
 
 
 
  最新消息 人資訊息 News
 
4人以下企業未辦就保 處10倍保費罰鍰
 
 

勞委會勞工保險局提醒事業單位,僅僱用1人仍應幫勞工投保「就業保險」,以免勞工失業無法請領失業給付等津貼,事業單位如遲不辦理,將會處以應繳保費10倍的罰鍰,及勞工遭受損失也要雇主負責賠償;就保費率為被保險人當月之月投保薪資1%計算,由雇主付7成,勞工自付2成,政府1成。
勞保局表示,依就保法第5條規定,年滿15歲以上,60歲以下受僱的本國籍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就保為被保險人。事業單位僱用員工未滿5人可自願投保勞保,如果不願意參加勞保,仍然應該依規定幫員工投保就保。
勞保局指出,雇主延遲不辦將依就保法第38條規定,將投保單位不依本法之規定辦理加保手續者,按自應為加保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以10倍罰鍰。勞工所受之損失,應由投保單位依本法規定之給付標準賠償之;至於勞工不參加就業保險及辦理就業保險手續者,依就保法第37條規定,處新台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

 

回列表 / 上一則
 
無標題文件
   
   
 
 
無標題文件
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協會 電話:(02)2708-0838 台北市復興南路二段237號9樓之18
傳真:(02)2754-2488 Mail:espas149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