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東變雇主 抱怨勞健保加重
勞健保單位要求雇用外籍漁工的船主為漁工投保,全台約有二千多名近沿海漁船船主將變雇主,面臨勞健保費大幅增加、老漁津貼喪失困境,怨聲載道,不排除串連抗爭。高雄市小港區漁會總幹事楊景富說,近沿海漁船船東最近收到勞健保單位的催繳通知,被要求以雇主身分加保,由健保第三類加保改列第一類。這些船主都是漁會的甲類會員,以往均以漁民身分加保,每個月健保費只要二百多元,變雇主每個月至少增加五百元。如果加上眷屬,金額更大。
高雄籍漁船「海長發二號」船主、高雄市漁民服務協會理事長郭來長說,近沿海漁船大多是一位或幾位漁民集資購買,漁民兼船主,不是公司、財團,硬要窮漁民當老闆投保,太無天理。
楊景富說,全台有二千多艘近沿海漁船雇用五千多名外籍漁工,影響層面甚廣;尤其退休後每個月可領六千元的老漁津貼將化為烏有,船主難以承受。
「這是政府欠錢亂拐錢!」高雄市漁船報關協會理事長蕭風祥說,相關船主幹譙聲不斷,政府應修改相關法令,不應變相A漁民的錢。
健保局高屏業務組表示,健保條例規定,船東應以第一類雇主身分加保,這項規定存在已久,以往沒有全面清查,導致部分船東未依規定加保,現在只是依法辦理;幫外籍漁工加保也一樣。
勞保局高雄市辦公室表示,勞保條例規定要為外籍漁工加保,雇主每個月為每名漁工負擔約七百元。
漁業署副署長蔡日耀說,船主只要每年出海滿三個月,仍可保有漁會會員身分;至於老漁津貼,只要是87年以前以漁民身分投保,且未曾中斷,都可領取。【資料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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