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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局調降住院自付額度上限 2萬多人受惠
 
 

健保局調降住院自付額度上限 2萬多人受惠

去年曾經住院的民眾請注意!中央健保局表示,最近將陸續寄出退費通知單,如果去年住院總費用自付額度超過5萬元,或是單一住院費用自付額度超過3萬元,就可以申請退費。中央健保局醫務管理組蔡淑鈴表示,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公告,自9911日起,將98年度同一疾病每次住院部分負擔上限3萬元及全年住院部分負擔上限5萬元者,調降為同一疾病每次住院部分負擔上限2.9萬元及全年住院部分負擔上限4.8萬元。

健保局推估,符合資格的保險對象約有22000餘人。另外,保險對象如果在981231日以前就住院,當次應自行負擔的醫療費用上限,可以依99年上限新台幣29000元核計。 蔡淑鈴強調,住院部分負擔上限的適用範圍,保險對象以同一疾病於急性病房住院30日以下,或慢性病房住院180日以下應自行負擔醫療費用為限。

蔡淑玲進一步解釋,住院患者每年部分負擔加起來超過4.8萬的話,健保局就會退錢。從今年3月起,會主動發函通知符合資格的保險對象,由民眾主動申請退費。退費部分並不包括指定醫師費、伙食費、病房差額費、交通費、掛號費等健保不給付的項目。民眾收到退費通知書之後,上網下載申請書,並檢具各項醫療費用正本收據,填妥資料後,寄回健保局,就能獲得退費。

依據健保法第35條規定,保險對象自行負擔的住院費用,急性病房是30日內的10%,慢性病房是30日內的5%。數據每年都會公告一次。                                       同一疾病在30日內以下或慢性病房180天以下,最高金額由主管機關訂之。每次住院為國民所得平均6%,每年是國民所得平均10%,由於去年國民所得下降,所以此項費用也跟著下調。

中時健康:http://health.chinatimes.com/contents.aspx?cid=5,63&id=9068

【中時健康 楊格非/台北報導】201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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