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份定期查核製造業 292家外勞超額 勞委會99年5月針對製造業廠商進行定期查核工作,共查核家數7,880家,292家廠商外勞人數超過20%比例不合格,違法比率為3.71%較2月4.54%降低;勞委會表示,超額者已發函通知雇主與當地就業服務中心,提醒雇主需注意人力調度,適時增聘本勞或是與外勞解約,積極處理外勞超額問題。 勞委會說明,5月定期查核家數7,880家雇主,其條件為符合3K3班製造業、接續聘僱外勞辦理重招者,或去年3月後一般或是重大投資製造業重招者之一,雇主自引進外勞入國滿3個月起,每3個月需接受定期查核。 根據查核資料,99年5月定期查核外勞超過20%者、不合格家數為292家,超出人數為414人,違法比率為3.71%;另廢止許可家數有74家、人數為126人。 勞委會指出,廠商6個月前查核已完成改善比率達74.83%,為積極協助雇主增聘本勞,針對超額的雇主名單,也會通知當地就業服務中心,協助媒合本勞就業,雇主也就不需刪減外勞人數。 勞委會表示,每3個月實施定期查核制度,如6個月改善期未完成改善,外勞人數仍超過20%,雇主若等勞委會發出廢止超額外勞通知函才處理,屆時除廢止超額外勞外,恐違反就服法規定可處行政罰罰鍰,勞委會將會移送雇主名單給當地勞工局,由勞工局決定是否裁處罰鍰。 勞委會說明,雇主超額聘用外勞不僅只有廢止多出的名額,同時因為雇主已違反就服法第42條規定,為保障國民工作權,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本國人之就業機會、勞動條件、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將以就服法57條第9款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不得有其他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再依就服法第67條規定,處雇主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