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登報規定檢討 北市修求才格式 配合國內登報求才,取消刊登各就業服務站台聯絡方式,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中心針對雇主辦理國內招募求才格式一併進行修正。就服中心表示,這次並未就各項影響勞工權益的內容,做大幅度變更,因此無論是業者受託辦理或雇主自辦,如持舊式表單申請,就服中心將宣導,但仍會受理,不會有退件的問題。 這項措施僅適用於台北市就服中心受理的申請件;其餘地區需依各區公立就業服務中心的規定辦理。且影響的業別僅製造業及重大工程;一般營造業未適用。 考量現階段求職管道已相當多元,就服中心日前宣布未來雇主辦理聘僱外勞前的國內招募,其登報求才除承德路的中心站以外,不需再刊登其他就服站的地址及聯絡電話。由於登報求才費用始終居高不下,雇主可因此減輕不必要的費用。 同時該中心也修正目前雇主聘僱外國人前國內招募求才公告格式,僅保留承德中心站的聯絡方式;有關過去所登載其他就服站的地址及電話均刪除。
有關雇主辦理求才公告的勞動條件,就服中心提醒雇主,製造業部分,依據勞委會制定的「就業服務法第47條規定雇主在國內辦理招募本國人從事第46條第1項第10款製造業工作之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依行業別以及工作是否屬特殊時程等項目,以不低於該金額的標準進行求才。 營造業則依營造業工作之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規範,依職業別不同規範勞工合理日薪資及月薪資。在「體力工」部分,月薪資下限30,000元、日薪資下限1,364元。 有關供膳宿狀況,雇主應告知每餐所扣費用,以及供宿月扣數額。就服中心將詢問供膳天數,而兩者加總不得超過勞委會公告上限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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