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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輸出國保護該國勞工姿態強硬建議儘速開放外勞來源國 第13屆台泰勞工會議日前於泰國舉行,會談過程,雙方代表對於部分會談內容,依舊堅持不退讓的,姿態仍一如往昔強硬;而未能代表台灣雇主爭取權益者,還是一籌未展。 這次會談,泰方代表不僅對國內雇主收取泰國勞工的膳宿費,仍堅持以2,500元為限,完全無視於勞委會所訂定的5,000元上限;並要求雇主提供泰勞返國回程機票。如再對照上月26日越南駐台經濟文化辦事處在事先未照會勞委會的情況下,逕行將膳宿費上限由原3,500元調降至2, 500元;以及越勞工作期滿,雇主須負擔返國機票,否則不予受理等規定。 對於外勞輸出國不約而同對我國所採取的高姿態,勞委會在與外勞輸出國談判,本來就處於弱勢、不平等的基礎。 勞委會日前針對本國雇主、業者特別製訂定型化契約範本; 但為何不對雇主與外勞訂定一份屬我國官方版的勞動契約範本,載明雇主與外勞的各項權益規範,保障本國雇主。 此外,為降低目前外勞輸出國對我方諸多索求,唯一的方法,就是儘速開放其他外勞來源國。 寮國、緬甸、柬埔寨等國,即是政府可考慮的方向。向寮國、緬甸、柬埔寨等這些薪資低的國家引進外勞補充性人力的作法,不失為政府應考量的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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