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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直聘入簽以郵遞辦理將加強電訪外勞
 
 

針對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辦事處一直反映有雇主委任仲介辦理印勞直聘,勞委會表示,預定自51起試辦2個月,辦理直聘案件在申請「入國簽證」許可階段,以「郵寄」方式辦理的雇主,直聘中心增加對印勞電訪,以了解有無仲介機構介入與有無被收費,一旦發現疑似有仲介代辦,將先暫緩案件,雇主如果撤案就不再處理,如果仍要以直聘辦理,將移由地方政府查證,經查沒有違法事由才會核發文件。
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辦事處8日下午拜會勞委會,雙方就保障印勞權益,並健全直接聘僱機制會談。
勞委會說明,今天雙方有初步達成共識,首先勞委會將會修改「聲明書」,預定51起,除雇主需簽署聲明書證明沒有委託仲介辦理外,同時外勞也需簽名以了解相關權利義務。
另外,51起試辦2個月,雇主申辦印勞直聘案件,在申請「入國簽證」許可階段,對於以「郵寄」方式辦理的雇主,直聘中心除對雇主電訪外,還將對印勞電訪,以了解有無仲介機構介入與有無被收費,一旦發現疑似有仲介代辦,將先暫緩處理案件,雇主這時若撤銷案件就不再處理,若仍要以直聘辦理,將移由地方政府查證有無違法事由。
勞委會強調,由於雇主在辦理直聘案件時有簽署聲明書,聲明並無委託仲介辦理,若經查證雇主實際上仍委託仲介辦理直聘,除廢止或中止雇主外勞配額,還依法處30萬至150萬元罰鍰,至於代辦直聘案件仲介則同時依法重處30萬以上罰鍰。
據了解,直聘實施兩年多以來,雖然直聘聯合服務中心收件時,要求雇主簽署切結,不得委託仲介辦理,因此在前端收件時,多半不會予以退件,文件轉至各外勞輸出國審核時,才會發生被駁回的情形。
由於印辦處對於所有申請案,都會由該處人員向印勞進行電話訪談後,發現不少個案是由仲介辦理,還有印勞被收取高達5萬元的費用,印辦處頻頻向勞委會表達,應嚴審案件,甚至提出要辦理直聘的雇主都需赴印辦處面試。
不過,也有不少仲介業者表示,直聘制度本身就已經是立足點的不平等,現在雇主都被印勞綁架,印勞要求免去貸款程序,但是只有直聘重招印勞可以不需貸款,所以雇主為讓該名印勞再回來工作,只好無奈同意直聘。
仲介指出,由於之前是仲介公司服務的雇主,多少仍有情誼在,當前雇主以朋友的態度拜託任職仲介的員工代填一些表格,很難拒絕,甚至就是代寄文件,一毛錢也沒有收取,可是卻惹來麻煩,勞委會就因一些「合理懷疑」一直打電話調查仲介與雇主,仲介也很無奈。
因此仲介業者建議勞委會,可否向印尼政府提出儘快落實上次台印雙邊會議時已簽署只要是「重招來台工作的印勞,都可選擇是否要辦理貸款」,如此一來,才能讓市場機制正常化,想要直聘的雇主就自行辦理,還是需要仲介服務的仍可委託仲介;勞委會表示,會再與印尼政府就重招印勞不需強制貸款一事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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