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辦處與彰銀簽訂MOU 繳費方式調整 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辦事處與彰化銀行,1月底簽署MOU(合作意向書),凡涉及印勞在台文件驗證規費繳納方式,也將配合調整。自3月1日起,印辦處受理申辦所有文件業務規費,應至全台彰化銀行臨櫃繳納,影響所及包括印勞申請護照、簽證,以及文件驗證等項目的規費,均適用這項規定。 未來印辦處移民部各項行政服務費用,將由彰銀統一收款後才能辦理。目前印勞在台人數共有近14萬名,自新規定實施後,均應先向印辦處或彰銀索取專用存款憑條後,再透過彰銀全台181個服務據點繳款後,才可向印辦處申辦各項業務。 新制度實施後,辦理文件流程,由申請人攜帶文件,向印辦處或彰銀西內湖分行領取存款憑條,繳費後再至印辦處送件,提供存款憑條第三聯及第四聯申請。匯款帳號為雇主身分證字號後九碼,存款人欄位應提供雇主姓名、電話等資料,依申辦業務項目,註明申請編號。 申請印勞護照及簽證,流程亦與前述相同。匯款帳號為勞工護照號碼後六碼,存款人欄位應提供外勞姓名、電話等資料,依申辦業務項目,註明申請編號;如有多項則以”+”號分隔。 印辦處受理文件申辦,包括護照類、簽證類、認證類等三部份,該處提醒業者、雇主,以及外勞申辦時,應正確填寫文件編號,以免無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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