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安費尚繳納 勞委會近期寄發通知 尚未依法繳納就業安定費的雇主請注意,勞委會近期將陸續寄發通知,如屆繳費期限仍未繳納者,將衍生滯納金。勞委會提醒雇主收到通知後儘速至郵局繳納。由於勞委會針對所有外勞許可的申請案,都將了解其就安費是否有欠費的情形,因此雇主辦理新引進、展延、重新招募者,應將所有應繳納的就安費結清,避免後續補件造成作業延誤。 勞委會說明,目前就安費係採「每季結算」、「後收」的方式,雇主於98年第四季,即9月至12月期間的就安費繳費通知,已於當季結束後全數寄發;而繳費的期限,則為本季的25日,即2月25日截止,且目前尚有部分雇主尚未繳納。 勞委會近期將以雙掛號方式寄發催繳通知,提醒雇主在3月26日寬限期屆滿前繳納。由於滯納金以未繳就安費金額的1%、每日計算,因此罰則相當重,提醒雇主儘速繳納。 另方面,近期申請外勞聘僱許可時,尚未屆滿就安費的最後繳費期限,但勞委會卻以欠費為由予以退件。勞委會說明,早期對於就安費僅寄發通知,並未設定繳費期限,但目前受理雇主申請時,都會確認雇主是否有尚未繳納的費用,做為審核條件之一。 因就安費是以所聘僱的外勞人數計算,因此以製造業較常發生。相關人員指出,確實有部分雇主直到寬限期即將屆滿才繳納,但勞委會也強調,只要雇主於收到通知後於期限內繳納,補正相關單據後即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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