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勞辦理入簽 12/21刪除傷寒糞便檢查
針對印勞來台前有關傷寒檢查事項,由於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公告檢驗事項較衛生署公告嚴格,造成延誤印勞來台時間與增加健檢費用,經衛生署發函溝通後,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同意回歸同一做法,自98年12月21日起印勞申請來台簽證出具之健檢證明僅須檢附「傷寒症狀問診結果表」包括發燒、腹痛、腹瀉等症狀,無須再加附傷寒檢查表(糞便檢查)。 衛生署公告規定,印勞自98年10月15日起至99年10月14日止,其勞工於申請入國簽證應檢具之健康檢查證明,應檢附傷寒症狀問診結果表。 不料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在其公告上增加檢驗項目,要求申辦入簽的印勞除須檢附傷寒症狀問診結果表,還需多做傷寒糞便培養檢查,此舉不僅增加印勞檢驗費用,還導致外勞無法在約定時間內來台工作,造成雇主困擾。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於11月2日已發函外交部溝通,由於印尼當地醫療模式只要一發燒就給抗生素,作糞便培養無法檢驗出細菌,所以僅檢附傷寒症狀問診結果表即可。外交部於12月14日正式回覆,同意自12月21日起,印勞辦理入簽時,僅需檢附「傷寒症狀問診結果表」即可,刪除糞便培養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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