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照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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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級就業服務技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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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照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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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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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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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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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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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經濟發展及開放引進外籍勞工,就業服務業務蓬勃發展,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家 數倍增,亦因同業競爭,產生不實廣告、超收費用等非法情事,故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除 已積極修改相關法令加強規範外,亦辦理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講習及測驗,以期提昇私立 就業服務機構從業人員素質。
乙級工作範圍:依據就業服務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之職業介紹 及人力仲介、招募、職涯諮詢輔導。
就業服務技術士之檢定架構如下: 一、 有關學科與術科之範圍,包括職業介紹及人力仲介、招募、職涯諮詢輔導等三項目, 請參照規範所列各項技能種類,含技能標準與相關知識。 二、 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之檢定之標準,概以就業服務管理人員應具備之熟悉相關法 令、蒐集分析與應用就業市場、專業精神與職業倫理及顧客關係管理……等,為主 要檢定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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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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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法務/教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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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過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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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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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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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 其「同等學力」係指具下列資格之一: 1.高等考試、普通考試或相當高普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持有及格證書者。 2.國軍退除役官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者。 3.知識青年士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者。 4.軍中隨營補習教育經考試及格,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者。 5.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持有高中、高職或專科畢業程度及格證明書者。 6.高級中學或職業進修補習學校或實用技能班三年級(延教班)結業,持有畢業 或資格證明書者。 7.五年制專科學校肄業,已修滿四年級下學期,因故未能畢業,持有修業或轉學證 明書附成績單者。 (資料來源:98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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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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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報檢人繳款金額770 元 申請免試學科者650 元 申請免試術科者270 元 (自99 年起限免學術,於民國101 年後停辦,改以新職類辦理)(資料來源:98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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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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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職業介紹及人力仲介 (一) 熟悉相關法令 (二) 蒐集、分析與應用 (三) 專業精神與職業倫理 (四) 顧客關係管理 (五) 政府與社會資源之運用 二、 招募 (一) 面試技巧 (二) 職務分析 (三) 情緒管理與人際溝通 三、 職涯諮詢輔導 (一) 簡易職業心理測驗 (二) 職涯諮詢技巧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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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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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地點以准考證通知地點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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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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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工作內容 |
第一梯次 |
第二梯次 |
第三梯次 |
簡章及報名書表發售期間 |
98/01/06(二)至 98/01/22(四) |
98/05/05(二)至 98/05/21(四) |
98/09/01(二)至 98/09/17(四) |
現場報名時間 08:30至17:30 (報名最後一天收件時間延長至晚上8時止) |
團體 報名 |
98/01/13(二)至 98/01/17(六) |
98/05/12(二)至 98/05/16(六) |
98/09/08(二)至 98/09/12(六) |
個別 報名 |
98/01/17(六)至 98/01/22(四) |
98/05/16(六)至 98/05/21(四) |
98/09/12(六)至 98/09/17(四) |
通信報名(郵戳為憑) |
98/01/13(二)至 98/01/22(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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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5/12(二)至 98/05/21(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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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9/08(二)至 98/09/17(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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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證寄送日期 |
98/02/17(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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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6/16(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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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0/13(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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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測試日期 |
98/03/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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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7/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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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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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成績網路公告日期 |
98/04/2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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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8/21(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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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2/11(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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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成績單寄送日期 |
98/04/28(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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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8/25(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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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2/15(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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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應用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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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市/店員/專櫃人員、客戶服務主管、售票/收銀人員、店長/賣場管理人員、連鎖店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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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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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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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及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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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報名表購買:於販售期間至統一超商(7-11)購買或在臺北市政府勞工局職業訓練中心、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技能檢定服務中心及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一樓服務台(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各縣市販售點可電洽05-5360800詢問或逕至網站查詢(網址http://skill.tcte.edu.tw)。 2.報名方式分為:團體報名、現場報名、通信報名。 3.詳見該年全國技術士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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