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研擬將會計師列入勞動基準法當中,而同屬高薪三師的醫師、律師也在這次修法討論之中,希望讓這三個職業,在工資工時、勞退與職災補償等相關方面,都能比照一般勞工有勞動基準法的保障。
勞委會官員指出,依勞動基準法第3條第3項規定,除了因為經營型態、管理制度及工作特性等因素,適用勞動基準法確有困難的狀況,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的行業或工作者不適用外,應適用一切勞雇關係。而原本會計師、醫師與律師這些行業,在勞委會的認定裡面,都屬於專業度與自主性高的責任制行業,並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舉例來說,若是這些職業都不被勞委會認定為勞工,那麼資方甚至可以不必替他們投保,而假設發生了職業災害,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3條各款中的權益,都無法獲得保障。除此之外,這次修法範圍除了三師以外,也包括了傳教機構與公益團體中的工作人員,但大多宗教中的神職人員屬於自願性質,因此勞委會也與宗教團體達成共識,宗教團體與機構中,僅有受僱行政人員,才會被納入勞動基準法規範當中。 |